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史文物徵集啟事
本校歷史可追溯自西元1937年台北州立第三中學的創立,1945年抗戰勝利後改為省立台北和平中學。與附中有直接傳承關係的則為1947年4月創立的和平中學分部。回首建校以來,校務發展蓽路藍縷之歷程,至今附中是全國屈指可數的明星高中,為國家社會培植了無數的英才。這樣的成績,是附中師生、校友數十年來共同努力的結果。為了不讓見證這段珍貴歷史之文物隨時間散佚,校史室將長期徵集校史相關文物,只要能反映學校成長軌跡的文物,都是我們徵集的對象。
十五年前,校友會為慶祝母校50周年校慶,曾發起「徵集附中相關文物、史料」的活動。時光荏苒,65周年校慶即將來臨,為喚起大家的共同記憶,特向校友、退休的教職員工與社會人士徵集本校歷史文物及資料,俾陳列於校史室,作為附中人認同、歸屬、懷舊、敘情的精神場所。
一、徵集內容:
一、徵集內容:
(一)實物類:
1.校方:特製書包、制服(國高中制服的演變)、運動服、戰袍、競賽獎杯等
2.班級:班服、模型、班旗、班牌等
3.社團:紀念品、社團實物資料、參賽獎杯、活動設備等
4.其他:紀念徽章、特製悠遊卡、隨身碟、紀念品、畢典紀念品、活動海報等
(二)文書類:
1.校方:證書、獎狀、社團資料、學籍資料(著名校友)、校刊、附中青年、附中老師著作、附中野史、合作社股票、各類卡片、學生証、校友證﹑校規、師生信件等
2.班級:作業、名條、筆記、課本、手寫考卷、周記本等
3.社團:出版品、社團文書資料、招生海報、成發海報等
4.畢業紀念冊僅徵求以下屆數:第屆(民國55 年 月畢業以前皆可) 第屆 (民國65 年度(含)至74年度畢業皆可)、第屆(民國61 年 月畢業) 、第屆(民國81 年
月畢業)、第 屆(民國95 年至99年畢業皆可) 、
(三)影像類:
1.校方:校舍建築(照片、模型) 、校景明信片、照片、活動DVD(畢業典禮、詩歌朗誦、合唱)、教師團體照、訪問紀錄(附中野史中的老師、退休校長、教師、行政人員…)等
2.班級:活動DVD、相片(團體、個人生活照…)等
3.社團:活動DVD、相片(團體、個人…)等
(四)其他:
凡是可以反映學校發展軌跡,勾起共同記憶,有歷史或紀念意義的實物。
二、徵集辦法:
(一)徵集的資料和實物必須是原件。
(二)複製收藏者向校史館提供原始文物,由校史館複製典藏。
二、徵集辦法:
(一)徵集的資料和實物必須是原件。
(二)複製收藏者向校史館提供原始文物,由校史館複製典藏。
(三)被徵集的照片、資料和實物請註明時間、地點、人物、內容。
(四)對於徵集的物品由專人進行登記、保管,並註明屬捐贈還是借展。
(五)文物的捐贈者,請填具「捐贈同意書」,同意捐贈予師大附中永久典藏, 並由本校頒發受贈感謝狀。受贈文物將在檔案中詳細註明捐贈人資料,公開展出時將標明捐贈者姓名。
(六)借展之文物所有權仍歸收藏者,辦理好借用手續,在一定時段內供校史室展出,校史室承擔保護文物責任。
三、徵集日期:
(四)對於徵集的物品由專人進行登記、保管,並註明屬捐贈還是借展。
(五)文物的捐贈者,請填具「捐贈同意書」,同意捐贈予師大附中永久典藏, 並由本校頒發受贈感謝狀。受贈文物將在檔案中詳細註明捐贈人資料,公開展出時將標明捐贈者姓名。
(六)借展之文物所有權仍歸收藏者,辦理好借用手續,在一定時段內供校史室展出,校史室承擔保護文物責任。
三、徵集日期:
第一階段:為配合65周年校慶,自即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31日 止。
第二階段:持續收件。
四、收件方式:請逕送總務處庶務組彭興漢先生
五、本校聯繫窗口:
(一)聯絡人:校長室秘書 電話:(02)27075215 分機101
(一)聯絡人:校長室秘書 電話:(02)27075215 分機101
總務處庶務組 電話:(02)27075215 分機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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